关于政府购买东周社区工作站空调检修及清洗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东周社区工作站空调检修及清洗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共征集到1家供应商: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鑫乐电器商行。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按照《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鑫乐电器商行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鑫乐电器商行 | |
项目成交金额:14930元 | |
一、服务地点:东周社区居委会工作站(光明大街401号)。 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三、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清洗社区工作站约50台空调,类型包括挂壁式空调、柜式空调、吊顶机等; (二)按需对空调进行检修维护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四、服务要求: (一)服务单位必须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险; (二)服务人员须持有相关维修资质证书; (三)服务人员高空作业期间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空调清洗后干净如新,各部件无灰尘或污物,送风清新舒适; (五)空调清洗后运转参数正常。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工作站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1号
联系人: 万工
联系电话:27408099
公告日期:2022年8月17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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