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2024年第四季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2024年第四季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深圳粤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阿凡提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小星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是: 深圳粤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0.96(折扣率);深圳市小星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为0.99(折扣率);深圳阿凡提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为0.97(折扣率)。最终确定深圳粤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0.96(折扣率)。我单位采取竞价采购的方式组织实施,择定深圳粤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0.96(折扣率)。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粤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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