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石南洋绿色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作废的公告
黄石市西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对黄石南洋绿色清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公司)强制清算一案,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7月12日作出(2023)鄂0203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并于2023年7月13日作出(2023)鄂0203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为黄石南洋绿色清洗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因清算组未能接管到南洋公司营业执照、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证照及印章,为确保强制清算程序顺利进行,现特此公告声明:南洋公司全部证照、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作废。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之日起,有关人员使用南洋公司证照、印章的行为均属违法且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黄石南洋绿色清洗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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