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单位2023年度(第047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1 | 洞庭社区无物业小区垃圾分类运营及清洗维护服务 | 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区域内包含28个小区,清洁房、清洁亭共26个,进行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实现源头的垃圾分类投放,数据源可追溯,按照三定两清一督的模式,通过运营服务的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及分类处理,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环境清洗维护巡查服务区域内包含30个小区,小区内做到从墙根到墙根、道路、景观与草坪等保持整洁。垃圾容器完好、外表无污迹、地面无污水、周边无垃圾包、无散落垃圾、容器不满溢,路面及广场无杂草、无积灰、积水、污迹。除四害措施落实,用药安全,测试密度达标等。 | 430.0000 | 2023年07月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06月06日
项目概况
洞庭社区无物业小区垃圾分类运营及清洗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SZJDX2023-WZ-G-002号
项目名称:洞庭社区无物业小区垃圾分类运营及清洗维护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贰万贰仟零肆拾玖元零贰分(小写4222049.02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服务区域内包含28个小区,清洁房、清洁亭共26个,进行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实现源头的垃圾分类投放,数据源可追溯,按照三定两清一督的模式,通过运营服务的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及分类处理,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小区名单:1、莲花新村;2、施鹏弄雕花楼公房;3、施鹏弄;4、松园弄;5、大园里;6、供销社公房;7、新义路19号公房;8、西新街公房;9、莫厘新村;10、东谈家弄;11、金融路(停车场);12、花果厂茶叶弄;13、莫厘二村;14、高田教师楼;15、高田新村;16、古石巷公房;17、金嘉巷医院;18、金嘉巷政府公房;19、中行公房;20、水产研究所公房;21、石家庄、渔业小区;22、莫厘路雕花楼公房23、洞庭新村24、田滩路莫厘新村;25、新乐村28号公房;26、启园路34号公房;27、什物谷安置房;28、湖滨花园。
2、主要实现的目标:
(1)所服务小区实现居民知晓率100%,参与率100%,进场服务后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98%,垃圾减量率大于35%。
(2)所服务的小区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宣导机制,引导居民进行正确的垃圾分类,培养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居民居住环境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
2.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4)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4.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3048755361、895706745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及项目相关信息获取方式: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报名供应商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自行关注本项目补充文件以及成交公告,未及时关注或获取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6.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7.现场递交文件
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投标确认函、身份证、CA锁等资料。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地点现场解密,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通过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采购项目。
投标单位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份纸质的投标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和投标单位全称,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评审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现场解密。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至磋商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磋商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磋商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街2号
联系人:夏静
联系电话:0512-66306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嘉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1308室
联系电话:0512-67216121,传真:0512-672102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王旭、郑冬
联系电话:0512-67216121
苏州市嘉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7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