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马田街道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马山头社区购买电动巡逻车维修管理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详细内容:为确保我社区开展工业区园区内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处理等各项重点工作时能保持车辆良好的性能,能及时排除故障保障工作效率,我社区拟申请为8辆电动巡逻车购买2024年维修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马山头社区工作站。 服务内容:车辆喷涂、车辆清洗、车辆维修服务等。 服务数量:马山头社区8台电瓶车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是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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